为切实推进集团依法治理和合规管理建设,进一步选优配强专业人才力量,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湖北工建集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现面向集团内外公开选聘集团公司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团简介
详见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hbgj.com)
二、公开选聘职位
集团公司总部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1名。
三、资格条件
(一)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态度和政治立场鲜明,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廉洁自律;
2.责任感强,工作积极主动,善于沟通协调,做事周到细致,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熟悉企业合规、风控及法务管理;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律类专业背景,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
4.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应聘,须具有同一层级正职(相当于正处级)或同一层级副职(相当于副处级)工作经历,其中任同一层级副职的,需任职满2年以上;不满2年的一般应当在同一层级副职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以上,其中任同一层级副职必须满1年;其他人员应聘,应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满5年以上并担任过大、中型企业集团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或分管领导;
5.具有良好个人品行和心理素质,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近三年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同等条件下,具有中央、省、市国有大中型企业法务风控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不接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聘:
1.曾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存在须任职回避情况的;
7.法律、法规规定影响使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行业领先的薪酬水平,具体按照集团薪酬方案标准执行,特别优秀的可以面议。
五、公开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报名
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下载《湖北工建集团公开选聘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报名表》(www.hbgj.com“凯发游戏的公告栏”下载),如实填写后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hr@hbgj.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法务机构负责人 姓名”,并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任职文件、ks8凯发官方网站的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招聘公告同时在集团公司ks8凯发官方网站官网和前程无忧、智联招聘、猎聘网、建筑英才网等招聘网站发布。
报名方式2:现场报名。携带《湖北工建集团公开选聘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任职文件、ks8凯发官方网站的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湖北工建集团组织人事部现场报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8号武汉软件新城二期b16栋6楼,联系人:向先生,联系电话:027-88028391。
(二)资格审查
集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公开选聘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公开选聘资格。
(三)选聘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集团组织人事部通知参加选聘考试,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答辩、评委追问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确定组织考察对象
根据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汇总计算总成绩,按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并在集团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
所有考察人选均须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或医院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的结论,以及存在影响正常履职的身体情况,取消录用资格。
(六)组织考察
集团采取上门外调的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并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出具现实表现、廉政等相关材料。如有必要,委托第三方进行背景调查。如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通过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决定任用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经集团党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集团公司党委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任前公示在集团网站进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相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六、注意事项
1.报名者应对个人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集团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2.公开选聘相关信息将按有关规定,适时在集团网站公布,敬请关注。
附件:湖北工建集团公开选聘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报名表
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